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一轮巡察于2021年11月5日启动,州委派出7个巡察组,采取“常专结合”和“一托二”的方式,对州外办、州交通运输局、州委党校、州供销社、州科技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林草局、州科协、大理日报社、大理广播电视台等12个州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截至11月12日,州委各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将各巡察组进驻情况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常规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州管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专项巡察主要受理反映涉粮方面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常规巡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6日,专项巡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