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大理日报新闻网 >> 首页 >> 社会新闻

鹤庆民法典小剧场助力普法宣传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1/25 09:56

本报讯(特约记者 寸红亮)“鹤庆某单位内,小赵向同事小静送礼物,遭到小静拒绝后小赵将礼物从二楼扔下,砸到楼下的行人。”这是鹤庆县融媒体中心近期制作的鹤庆民法典小剧场第一集《头等大事》里的剧情。随着剧情的结束,说法者就高空抛物进行释法:“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投掷物品。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应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视频中的这类事件,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危害公共安全,除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根据具体场景,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进一步做好民法典宣传,鹤庆县融媒体中心精心策划、导演、拍摄和制作民法典小剧场,通过干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喜闻乐见的剧情,展示与民法典息息相关的生活场景,解释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

鹤庆民法典小剧场第二集《年轻人,不要再被“套路”了》讲述了校园套路贷的故事,阐释了“禁止高利放贷”的相关法律。第三集《这个“锅”只能自己背》讲述了同事周末外出骑车过程中跌伤的故事,阐释了民法典第1176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的相关法律。目前,鹤庆民法典小剧场第四集正在制作中。

由于剧情贴近群众,事例鲜活,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解释相关法律,内容通俗易懂,民法典小剧场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