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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通三迤】党员干部应怀“三思”度清明

作者: 来源:云南网 时间:2024/04/02 16:39

作者:周心一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有扫墓祭祖、缅怀英烈等习俗,也蕴含气清景明、慎终追远的含义。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常思先烈精神、祖训家风、自身修养,做“清明”之人,行“清明”之事,铸“清明”之魂。

思先烈精神,把稳理想信念“定盘星”。“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无数革命先烈怀着“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魄力与勇气,为国家富强、民族独立、人民幸福抛洒鲜血,用生命筑成理想信仰的巍巍长城。无论是冰天雪地里孤身战斗的杨靖宇,“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还是用自己的胸膛堵住敌人枪眼的黄继光,都化作了照亮国人理想信念的万千繁星。党员干部应从清明祭扫中厚植爱国情怀,从追思先烈中汲取磅礴的精神力量,从回顾党史中坚定未来的前行之路,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把个人“小我”融入祖国“大我”之中,用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续写先辈的英雄篇章。

思祖训家风,甘当为民服务“孺子牛”。“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刘少奇希望女儿“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具有雷锋式的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任弼时勉励孩子“吃了人民的小米,不能辜负人民对你们的希望,将来一定要为人民做事”,苏振华让孩子“不要忘了劳动人民,不要脱离人民群众”……红色家风中蕴含着对党忠诚的家国情怀,彰显着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祭奠先祖、合家团圆的清明时节,也正是传承家风、继承使命的好时机。党员干部应接下“接力棒”,弘扬好家风好传统,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多下沉基层、深入一线,切实了解百姓的“急难愁盼”,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心全力把老百姓的事办好办实。

思自身修养,注入拒腐防变“清醒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唯一财产是“几套旧的汗褂裤,与几双缝上底的线袜”的方志敏、“受冻受饿也不能取不义之财”的刘志丹、“公家的东西一分也不能沾”的王进喜、从贫苦娃到县委书记始终不搞特殊的焦裕禄……清明追思,不仅要缅怀致敬先辈英烈,也要将他们作为清正廉洁之“镜”,参悟他们的“修身之道”,观照反思自身的差距与不足。要照见自身的思想偏差,照到头脑的贪欲杂念,照清日常的言行举止,通过对自己时时约束、刻刻警醒、处处要求,摒弃不良嗜好和侥幸心理,抵制不良诱惑和歪风邪气,不断提升自身党性修养,从根本上铲除腐败念头,筑牢思想根基和纪法防线,将“公”字贯穿为官从政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