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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反”运动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07 09:09

1952年1月,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在全国所有城市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4月5日,地委发出《关于执行省委“五反”规定的通知》指出,根据省委指示,下关市为第二类县城,采用“一般交代、个别突出”的办法,由地委直接领导开展“五反”运动。大理县、顺宁(凤庆)县为第三类县城,采取“一般号召、个别突破”的办法,由地委掌握情况,自行开展运动。

2月中旬,大理县首先在工商界做动员,发动工人、店员揭发老板违反“五反”运动指示的行为。为消除工人、店员的顾虑,下关市政府向工商界老板发出了在“五反”运动中不准解雇工人、店员, 保障工人、店员检举权利的规定,提高了工人、店员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整顿和组织了基层工会检查组。2月,大理县人民政府发布布告,对不法商人规定了五项禁令,进一步保护了工人、店员在运动中的权利,充分调动了工人、店员参加运动的积极性,保障了“五反”运动的顺利开展。

3月20日,下关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分析了下关市工商界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开展“五反”斗争的计划,决定“五反”运动重点集中在进出口、茶叶、营造、汽运、纸烟、五金等行业进行。从机关和部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深入到各行业,开展“五反”运动。4月,下关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工商户大会,号召违法工商户坦白立功,对坦白较好的当场宣布免予刑事处分,对抗拒分子宣布逮捕。通过两次处理,使工商户看到政策的正确,也扩大了影响,教育了群众。之后召开第三次处理大会,在会上进行了集体补退工作。全市补退户298户。下关市参加“五反”运动共53个行业,商户近1500户。各县也通过“五反”运动,评出完全守法户和半守法半违法户,揭发出违法工商户漏报营业额,偷漏税、行贿、盗窃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等问题。

“五反”运动于1952年10月结束,有力地打击了资本家的不法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制度和民主改革的深入。

(州委党史研究室 赵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