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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违纪违法行为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2/08 09:24

□ 通讯员 许忠建

“你们单位是否召开过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是否观看警示教育片?”“是否签订承诺书?”……这是弥渡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开展“一案三查”的场景。

弥渡县纪委监委结合“清廉云南”建设弥渡实践,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全覆盖、动真格精准施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聚焦案件查处、问题回溯、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四个重点,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问题,既查处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人员直接责任,又倒查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还追查所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和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和谁一起喝?”“餐费来源是什么?”县纪委监委开展倒查回溯、跟进监督,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同时,派出监督检查组到相关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查阅台账资料,与相关领导、干部职工谈话,详细了解单位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等情况,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领导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做好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自2022年10月大理州党员干部酒后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46名顶风违纪的党员、公职人员,对监管缺位的27个党组织、30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陈僮,中共党员,弥渡县红岩镇罗营村委会罗家营村村民,2024年1月1日9时16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县纪委监委加强与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释放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信号。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曝光22期27人。

“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不仅自己会被处理,还会影响到单位和领导,真是害己又害人。”弥城镇双海社区一名党员感慨道。

为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发出监察建议书、监督召开酒后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党员干部违规饮酒酒后违纪违法问题相关纪法规制解读》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认清酒驾醉驾的政治成本、法律成本和经济成本,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令行禁止。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零容忍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