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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着力建强基层“头雁方阵”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1/08 09:21

□ 通讯员 杨应琴 马海云 李煜杭

去年以来,永平县紧紧围绕建强基层“头雁方阵”这一重点,聚焦基层“头雁效应”不够强、“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永平县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办法(试行)》,采用“平常考+经常察+日常研”相结合的专项考核机制,实现个人“精准画像”、履职“精准评估”、成效“精准体现”。

考核办法重点聚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履职情况,把有能力干事、会干事成事、优作风民风等作为“头雁标准”,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联系服务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评定“头雁指数”高低的主要依据,采取当面座谈、查核资料、走访群众等专项考核方式,深入调研了解当地产业发展、项目推进、文化阵地建设等显性成效,并从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做到由群众“阅卷”、凭实绩“说话”。

考核最终通过量化赋分,采用百分制与加扣分制相结合的模式,按照综合评分“不低于90分、不低于80分、不低于75分、75分及以下”4个分值标准,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考核等次。对存在“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有不廉洁问题”5种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同时,根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专项考核结果,按照“100%、80%、50%、0%”4个档次,分别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当年度的绩效补贴标准,实现了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2022年底,永平县采取专项考核办法,按照“头雁标准”对74名村党组织书记评定“头雁指数”,14名“头雁”评定为优秀等次、60名“头雁”评定为称职等次,在全县范围内树立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

下一步,永平县将重点培树“优秀头雁”,靶向整治“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村干部,逐步探索实践“红牌下”“黄牌警”“绿牌上”的“红黄绿”三色管理考核机制,着力锻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绩优的“头雁方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