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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 着眼未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2/04 09:26

□ 李 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特别强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以来,这一议题一直是基层工作探索的重点,但这次的表述较之以往有两个改变:一是在巩固的基础上强调了“拓展”,二是将“有机衔接”转述为“有效衔接”。字词之间的转变,意味着思想的进一步深入,反映的是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科学决策。

乡村振兴背景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始终立足“两不愁三保障”。立足这一思想,思考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们最终的回归点就是“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只有实现农业的优先发展,农民的“钱袋子”才能持续稳定地鼓起来,也才能实现从“不愁吃、不愁穿”到“吃好、穿好”的转变;只有农村的优先发展,人们的住房、医疗、教育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才能切实转变,并且这些转变不再仅仅依靠外界的扶持,而是自身的能力。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优先”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巩固拓展”,而“巩固拓展”最有效的方法的就是“优先发展农业农村”,而这一思想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想是吻合的,这也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决策的科学性。

乡村振兴背景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始终从“体制机制”入手。完善健全的体制机制,是基层工作良性运行最有效的武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立足“巩固拓展”要求,我们必须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这种完善从巩固拓展的层面理解,就是一种政策的转型。实践中,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推动政策举措平稳转型支持乡村振兴,把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机制办法借鉴应用到乡村振兴上来,特别是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扶持等政策衔接,推进领导体制、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考核督导的有效衔接,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这一思想,实际早在2020年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明确强调过,“可以考虑设个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各级党委政府应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为脱贫地区设立五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后“再送一程”,增强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内生发展动力。

乡村振兴背景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必须始终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核心。无论是对于“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坚守,还是对于体制机制的转型完善,都需要对当前的实际情况作出科学的判断,在守与攻的博弈中,要想实现持续稳步向前发展,就必须要有坚强的领导,而这一坚强的领导就是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脱贫攻坚的成就和不足有着最权威的掌握,对于二者之间的有效衔接以及下一步乡村的全面振兴最有发言权。因此,基层党组织也必将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这是历史的证明,也是实践的需要。唯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我们才能始终坚持正确的决策,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过程中,始终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有序开展工作,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

(作者单位:中共大理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