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大理日报新闻网 >> 首页 >> 要闻

我州召开2024年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3/15 09:00

本报讯(记者 吴开睿 通讯员 赵婷)3月14日上午,我州召开2024年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总结回顾202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查找问题短板,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

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经德出席并讲话;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坤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扛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持续斗争精神,真正把扫黑除恶斗争成效转化为推动大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进一步提高线索核查质效,严把线索核查质量,压实线索核查责任,严格线索核查时限,畅通线索收集渠道。要抓实大要案办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推动相关行业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抓实“打伞”“打财”,持续“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依托各级综治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资源力量,从源头上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实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云南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案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审议《大理州2024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通报2023年省对大理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考核情况。州教育体育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围绕2023年省对州考核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作表态发言;州纪委监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分别围绕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交流发言。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童晓宁,州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州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及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州扫黑办全体人员及漾濞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12县(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