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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1/16 09:46

□ 通讯员 高文

近年来,剑川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落实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压紧压实全县各级河(湖)长“巡河、护河、治河”责任,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

健全组织体系。制定印发《剑川县河长制工作十二项制度》等机制体制文件,落实370位县、镇、村、组四级干部分级负责全县236个河、湖、库、渠管理保护责任,突出黑惠江剑川段和剑湖保护重点,加强“河长+警长”“河长+检长”“河长+校长”联动机制,落实剑湖流域河道专管员制度,压紧压实72家县级部门网格化清河责任。安排河长制财政预算经费158万元,聘用60名河道专管员及50名生态管护员负责剑湖及入湖河流日常保洁。

强化工作统筹。认真贯彻年度省、州总河长令,高度重视各级河长制工作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各类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水利部推送的遥感疑似四乱问题图斑排查整治,整改销号率达100%。纵深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每月组织对剑湖流域入湖河流开展持续性“河长清河”行动,示范引领全县持续开展集中清河行动,促进全县河湖泄洪防洪及水环境整体形势稳定向好。

提升治理水平。修编完善实施剑湖、永丰河、黑惠江水生态修复项目,统筹剑湖流域生态用水和金华坝区农业生产用水,不断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加快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和省级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设立20个剑湖水质监测点位,为剑湖保护治理提供全过程数据支持。

严格监督考核。抓好各级生态环境督察、督查检查和河长巡河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联合督查、暗访督察,持续深入开展河(湖)长责任制督查问效,县级河长经常性开展巡河调研,县人大、县政协开展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工作专题视察、专题督察,县河长办发出《重点工作情况报告》等41份。制定印发县对乡(镇)和部门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细则,与县级部门和乡(镇)签订工作责任状,组织县、镇河(湖)长和部门在年度总河长会议上述职,以制度刚性约束,推进河长制六大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