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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白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2/25 09:37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8日至7月21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强戒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8月24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向州强戒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强戒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州强戒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首要突出位置,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9次召开领导组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研讨对症措施,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时限任务,推动问题整改。严肃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上报了巡察整改中期进展情况报告,按要求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巡察整改,所党委的决策力、组织力、号召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警察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工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新局面。

所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带头履责,以上率下,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监督责任部门各尽其责,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高质效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推动落实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制定下发《州强戒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在全所各类会议中严格执行。二是依托大理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防艾教育基地,配强讲解员队伍,创新开展网络课堂和“六进”普法,将禁毒宣传工作延伸至全州12个县(市),年内开展禁毒防艾宣传达31次,覆盖全州36万青少年群体和人民群众。

2.加强禁毒人民战争中的担当作为。一是主动面向全州县(市)开展戒毒人员前置收治工作,实现病残吸毒人员全员依法收戒。二是强化与公安机关毒情线索摸排联动,为基层公安机关免费提供最新尿液检测试剂,形成全州禁毒收戒合力。三是与云南省药物依赖研究所合作,深入开展全州毒情形势分析和课题研究。四是加快大理州特殊监管医院建设,稳步推进医院实体化运作,从源头上解决病残涉毒涉刑人员收治、收押难题。

3.扎实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一是进一步优化配置教育素质技能培训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戒毒人员教育制度,全面强化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和康复训练等教育矫治工作。二是按照全国统一戒毒模式调整大队分区设置,按照司法部标准配备各中心人员,推动基本戒毒模式提质增效。三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社会化延伸工作,在全州先后建立5个司法行政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指导站,指导基层社康社戒工作、走访帮扶社康社戒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4.持续提升党委统筹发展能力。一是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了州强戒所“三定”方案、《州强戒所会议管理制度》和《大理州天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调配内设部门人员。三是修订完善州强戒所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考核结果运用方式和范围。四是强化日常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全所性保密安全检查。

5.强化指挥中心巡查处置问题能力。一是修订了州强戒所指挥中心相关制度,开展业务培训4次。二是每周召开视频调度点评会议,反馈视频巡查问题,并对上级通报的问题和人员进行处理。三是制定下发了《州强戒所医务巡诊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过程。

6.严格落实所管安全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所管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各类应急演练7次。二是严格执行进入教育戒治区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安检制度,强化视频全程巡查监控。三是对各级反馈的执法评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彻底整改,积极与检察机关推进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已开展2轮巡回检察。

(二)关于“‘两个责任’抓而不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党委班子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廉政风险管控和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召开全所警察职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活教材”开展全所廉政教育。三是认真开展日常警务督察,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四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推进所内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2.强化国有资产和项目合同监管。一是修改下发了《大理州天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大理州天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二是完成所内账物核查和补录。三是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招投标”“合同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培训。四是从2023年9月起,所有合同均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一是重新制定下发了《州强戒所会议管理制度》,对所内各类会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项目专班工作监管。二是重新对《州强戒所党委议事规则(试行)》和《州强戒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制定下发《州强戒所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的补充规定(试行)》,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完成清缴。二是对财务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制定下发了《州强戒所会议管理制度》,对所内各类会议进行了规范精简。二是修改完善了《州强戒所工作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精简检查考核频次。三是强化安全检查和发现问题整改,对发现问题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检查整改成效。四是积极筹措生产资金,公开招标,彻底整改“半拉子”工程问题。

(三)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不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重要论述摘编》,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工作流程,杜绝不严不实问题。二是完善了《党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指导制度》,巡察反馈后,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挂钩联系党支部开展调研指导、上党课等10次。三是所党委书记对全体所党委班子成员、政治处党务工作者就党建责任虚化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根据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完成机关支部拆分调整优化,选优配强各支委班子。五是由时任机关和戒毒康复医疗中心联合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提升领导班子斗争精神。一是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相关党内法规。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建议,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原汁原味反馈给班子成员。三是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把关责任,并在民主生活会前对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提醒谈话。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大理州州级机关科级职务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二是修订完善《州强戒所党委议事规则(试行)》和《州强戒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并严格执行。三是制定《书记办公会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

4.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队伍建设。一是通过所党委会议对《大理州州级机关科级职务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一意见三办法”进行学习,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对全所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除已向上级部门报备审批抽调的12名同志外,其他不符合规定借调人员已经全部回所工作。三是制定下发《州强戒所借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州强戒所业务轮训制度(试行)》,杜绝违规借调问题发生。

(四)关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工作。一是组织政治处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和业务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增强业务能力。二是对全所科级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确认表》进行审查校对完善。三是严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全面修订完善单位规章制度。一是所党委及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和思想根源,认真落实整改。二是对全所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废改立”,重新出台完善14项规章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3.扎实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所党委已研究通过新制定的人事调整工作方案,按干管权限报上级组织部门研究同意后,按程序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调整工作中,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相关制度规定,激励全所警察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三是按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标准,将全所事业人员调整到“五大中心”从事课堂化教育、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和康复训练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州强戒所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彻底整改。同时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2429204;联系地址:大理市满江街道开发区天井山大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电子邮箱:dlzqzgljd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