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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重在群众参与

□ 吴云超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2/18 09:16

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目标,为今后一段时期社会治理明确了方向。近年来,各地都在社会治理中探索实践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笔者认为,作为基层干部,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在基层治理方面应该紧盯“群众”这个主体和关键,切实发挥好群众参与的核心作用,才能在基层治理中事半功倍。

在共建中强化参与,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群众监督是最广泛的监督,也是最直接的监督,在基层建设中,群众的监督作用必不可少。在基层建设中,加大群众的参与力度,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基层建设能够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不仅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也能更好地掌握群众所想所需。

在共治中强化协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末梢,也是核心。治理作用要得到充分发挥,离不开自治的参与,而其中的关键就是要让群众参与到基层治理当中,发挥群众在其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通过“政府搭桥、群众协商”的方式,真正做到“群众的事群众商量着办,群众的事群众参与着办”,在基层治理中落实好“民事民议、民事民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

在共享中强化发展,发挥群众管理作用。社会治理成果是全民共同享有的,建设好、治理好还要能长期保持好,其中关键就是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管理好,并不断完善发展。在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群众的角色不只定位于“参与者”,更要成为“管理者”,让“建、管、用”都有群众的身影,真正让共建共治共享成为社会治理的长期制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