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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0/25 09:44

本报讯(记者 朱蕾) 10月23日至24日,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剑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布施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的决定,审议《关于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的决定(草案)》(一审),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大理州2023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大理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大理州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大理州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州残疾人就业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作出了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通过了相关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提请审议的人事议案。

张剑萍总结讲话时强调,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干部和广大人大代表要继续发扬好学风、保持好状态,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统筹兼顾、超前谋划,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和通过的调研报告的落实工作,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尽早启动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提前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为人代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充分准备。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汝柏、王正林、李郁华、彭云宁,秘书长李绍唐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李苏,州政府副州长余巍,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童晓宁、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庆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