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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起实施

我州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费不超4050元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4/06 09:03

本报讯(通讯员 吴刚 吴军) 近日,笔者从州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4月10日起,我州将实行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费不超4050元,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有关要求,州医保局全面规范现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自4月10日起将启用“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终止“种植治疗设计”“种植模型制备”等21项价格项目。明确单颗常规种植牙的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费用,执行一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4050元,执行二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3600元,执行三类价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超过3100元,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医保统筹基金不支付),大幅降低口腔种植服务费用。

此外,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于今年1月产生,平均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奥齿泰、登腾种植体系统从原采购中位价1500元左右降至770元左右,中选产品丰富,将于近期落地执行。目前,我州共有60家开展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诊所)参加集采,采购需求量达1600多套,全州将有更多患者享受到降价后的种植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