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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早抓小“治未病”

□ 杨利松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2/27 09:18

“治未病”一词源于中医,核心要义是防甚于治,阐述了预防疾病的重要性,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就是要通过监督防患于未然,早防范、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达到治病于“未”、治病于“轻”。

古人云:“上医治未病。”对于清醒的医者而言,病人越治越多绝对不是好事,然而一些地方医院的扩张速度还赶不上病人的增长速度,医生成天疲于“治已病”,更不要说腾出时间和精力“治未病”了。这充分说明防病的重要性,只治不防是万万不行的,所以国家才推行全民健身、倡导健康生活,动员全社会从思想理念到实际行动来一次“健康洗礼”,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病人数量。监督执纪也是同样道理。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治未病”呢?

首先,要充分认识“治未病”的重要性。防止走入重治疗轻预防甚至是只治不防的误区。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管在平常,充分发挥成风化人、润物无声的教化作用。我们不仅要对腐败零容忍,还要善于在腐败案例中汲取监督缺位的经验教训,总结探索靠前监督、关口前移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用来指导和改进我们的监督实践。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讲的就是必须“四位一体”推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最大效应,决不能只用惩治这个“最后一招”来试图解决所有问题。

其次,要掌握“治未病”的有效方法。要从日常纪律作风、责任落实、工作效率抓起,以“小”见大、以“小”见严,善于透过现象发现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全面系统掌握党员干部情况,把脉会诊、精准研判,查出症结、找准病根、开出良方。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等手段,逐步达到未病先防、初病防变、愈后防复的良好效果。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病变。

再次,要提升“治未病”的能力和质效。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扭住“治未病”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这个关键,形成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闭环链条。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全面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抓好“治未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围绕“治未病”工作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统筹联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