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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水质连续三年考核评价为“优”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1/31 09:15

□ 本报记者 罗帮义 通讯员 张钰琴

近日,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洱海水质实现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评价为“优”、中营养。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视察大理时作出了“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重要指示。大理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把洱海保护精准治理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洱海保护和绿色发展统揽大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四个坚持”全面打响洱海保护精准治理攻坚战,推动水质、水环境、水生态“三位一体”逐步改善。

坚持全民治湖

省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洱海省级湖长,省政府专门成立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级从2017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洱海保护治理。州委、州政府坚持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组建州、县(市、区)精准攻坚一线指挥部,并向洱海流域18个乡镇(街道)派驻一线工作队,每月调度推动一次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正在筹建国内湖泊保护领域的“洱海保护与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把每月第一个星期六设立为“洱海保护日”,广泛凝聚社会各界资金和力量,构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坚持科学治湖

高标准建设中国·大理洱海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科研基地,加强与国内一流高校院所的科研协作,组建由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建立健全科研统筹和专家会商工作机制,依托洱海湖泊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洱海流域绿色发展研究院、洱海“科技小院”和专家工作站等平台,持续深化洱海水质、水环境、水生态变化规律研究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截污治污等重点难点科技攻关。建成覆盖洱海流域“天空地水”一体化感知的数字洱海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监测数据、专家意见与行政决策、工作措施的互联互通、深度融合,科学指导洱海保护精准治理工作。

坚持系统治湖

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项目,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相继实施“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和“六个两年行动”,推动洱海保护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和“生态之治”转变。

经过治理,27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100%,洱海流域11条重要河流(湖库)被评定为云南省美丽河湖,大理市成功入选全国2022年度河湖长制激励市县名单。依托院士团队,持续推进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抓实土地流转、绿色生态种植、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所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顺丰洱海模式”。建成129公里环湖生态廊道,为洱海构筑起一道物理隔离的绿色生态屏障。实施海东面山绿化和流域湿地、库塘提质增效工程,洱海流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实施洱海湖体内“草藻鱼泥”生态系统修复,定期开展鱼类增殖放流、生态调控和水生植物种植等工作。

坚持依法治湖

坚决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科学划定洱海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把洱海流域划分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第五次修订洱海保护管理条例,逐一明确分区管控要求、保留事项清单和退出事项清单,配套出台规范洱海流域餐饮和客栈经营、农村个人建房、船舶管理等管理办法,构建系统完备的洱海保护法规体系,为洱海保护治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工作中,大理州将牢记嘱托再出发,守好洱海再启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洱海高水平保护和流域高质量发展,奋力把大理打造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基地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国示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