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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发力培育领导干部良好家风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9/29 08:45

□ 李仁勋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强调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这些重要论述为领导干部培育良好家风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培育良好家风,决不能仅凭一己之力、一时用力,必须把个人自觉、组织监督、社会促进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发力、同向发力,推动形成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的综合效应。

培育良好家风,领导干部作表率是重要前提。领导干部对良好家风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家风建设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家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自觉涵养良好家风,用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气候”。要始终严以律己,不断加强思想淬炼和党性修养,时常注重自己的言语、行为和举止,切实用道德和纪律管住自己的心、管住自己的口、管住自己的手,始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为家庭成员立好标杆、为干部群众作好示范。要主动履行好教育引导和提醒监督之责,坚持廉以修身、严以治家、清白传家,引导和监督家庭成员弘扬尊老爱幼、平等和睦、勤俭节约、邻里团结等传统美德,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真正看好自家人、把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事,使家庭成为涵养身心的温馨港湾、拒腐防变的坚强阵地。

培育良好家风,组织监督推动是重要保障。加强家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离不开各级组织的强力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要求,传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培育和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履职用权、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等制度规定,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织密培育良好家风的制度笼子。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家风不正等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将家风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着力点,有力监督引导领导干部守住亲情关、管好身边人,不断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要发挥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党纪法规中关于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规定的宣传教育和阐释解读,督促领导干部理解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内在要求,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是与非、义与利的关系。

培育良好家风,全社会共同努力是重要动力。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风好,民风社风才会好。新形势下,要聚焦基层治理这一“大课题”,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家风建设放到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大盘子”里谋划和推动,融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中,让对党忠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等新时代家风建设新要求潜移默化、深入人心。要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大力选树清廉家风先进楷模,深入挖掘具有本土特点、符合地域特色、体现时代内涵的优秀家风家训精髓,广泛开展家风建设系列主题活动,助推家风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突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村居等重点单元,把家风建设作为清廉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勤俭持家的浓厚社会氛围,让清淳社风为家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洱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