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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全民共建“光伏之城”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9/15 08:48

□ 特约记者 杨宋

2021年9月,弥渡县被列为国家第一批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弥渡县以此为契机,站在聚势新变革、谋划新作为的新起点,按照兼顾住户需求、企业效益、城市风貌三者统一的原则,以“单位带头、干部带头、党员带头,群众积极参与”为抓手,全面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朝着建设“光伏之城 幸福弥渡”的目标稳步迈进。

组织推动 全民共建

弥渡县是云南省太阳能资源最佳开发区域之一,境内年太阳总辐射在每平方米6066兆焦以上,年日照时数在2300小时以上,年日照百分率高于61%。

在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中,弥渡县坚持“全县一张网、融合一盘棋”,县、乡、村、组分别组建工作专班,政府宣传发动、党员干部带头、企业设计施工、群众积极配合,形成“党政企民”共建模式。

通过在各乡镇建试点村、在试点村中建示范户、用示范户带动周边户的方式,全县第一批9个试点村全部推开。党员、干部争当示范户,用实际行动积极宣传推广,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在党员干部的带动下,弥城镇青螺社区掀起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热潮。

以人为本 效益共享

弥渡县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工作为主线的核心理念,在项目建设中,遵循群众、企业、政府三方满意原则,执行一楼一策,与群众共商共议、共建共享。

结合全县房屋建筑形式,确定屋顶光伏发电设施采用平顶平铺、平顶建棚安装、现有彩钢瓦屋顶直接安装、斜面瓦屋顶安装4种安装方式。安装的光伏电站设备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安装方式、风貌符合整体规划设计要求,与原房屋协调统一。制定了公共屋顶、工商业厂房、居民房等私有屋顶和村集体建筑物屋顶利用的建设标准,满足了群众对屋顶“隔热、防水、宜居”的要求。

同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发展新能源的积极性,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共享新能源发展红利。

新街镇金刚新村是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形成的彝族新村,目前全村67户中有58户安装完成屋顶户用光伏,群众可实现年增收2.61万元。

创新求变 多元发展

在全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弥渡县通过“光伏+文旅、光伏+美丽县城建设”等方式,在公共场所适宜地点建设建筑物立面光伏、光伏走廊、光伏座椅、光伏路灯、光伏发光砖、光伏艺术构造物等,打造分布式光伏多场景融合示范亮点,努力实现城市形象与经济发展“双提升”。谋划“光伏+矿山修复、美丽公路建设、空闲集体土地利用”等项目包装,以县城为中心,推进“光伏之城”规划建设。同时,把临建违建整治与屋顶光伏安装有机结合,通过“一拆一建”高效解决了美丽弥渡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大幅提升居民对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的支持度和满意度。

目前,弥渡县共完成屋顶光伏安装698栋、10.13万平方米、2.1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并走出了一条创新求变、多元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