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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方法步骤 高效开展讨论活动

——论“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之九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14 09:32

□ 本报评论员

《开展“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集中阶段从今年10月下旬开始,至明年2月28日结束,主要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调查研究,提出措施”“整改落实,推进工作”“总结提高,巩固成果”4个环节来进行。

需要指出的是,“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集中阶段的4个环节有机联系、环环相扣,高度统一、合为一体。“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是为了迅速掀起讨论热潮,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调查研究,提出措施”是为了通过各种形式的讨论,找问题、寻根源、明方向、提措施;“整改落实,推进工作”是为了推动成果转化,在产业培植和工业发展中破题破局;“总结提高,巩固成果”是为了总结成效、分析经验、查找不足。任何逾越环节或割裂环节的行为都是没有准确把握方法步骤和违背活动安排的表现。我们必须坚持正视差距、查找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坚持边讨论边整改边见效。

需要强调的是,“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集中阶段的结束并不意味着讨论收场。我们不能指望通过开展一段时间的集中性活动就彻底解决产业培植和工业发展的差距问题,一蹴而就和一劳永逸是不切实际的。“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立足长远、着眼长远,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集中阶段结束后,还需持续开展好“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对活动情况和成效进行适时评估和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还需注意的是,“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不是单纯的讨论活动,需要用实践来检验活动成效。“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是认识问题,更是实践问题。因此,既要用活动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也要用工作成绩检验活动成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开展活动与履行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相结合,与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相结合,确保“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与日常工作无缝衔接,与省、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同频共振。尤其是活动的集中阶段正是今年底、明年初,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开展活动与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确保今年工作抓紧收尾、明年工作积极筹划。

《开展“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为“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全州上下要深刻领会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方法步骤,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开展大讨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