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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中找到“乡愁”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6/10 09:28

□ 虞孟宇

“乡愁是什么?就是你离开了这个地方会想念这个地方。”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到“乡愁”,要在乡村振兴中留住“乡愁”,就是要尊重乡土文化和自然生态,既要留住青山绿水,又要传承乡土文化,才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环境提升让乡村有“颜值”。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让农村生态环境美起来的同时,也带动农民生活方式“绿”起来。但环境整治是一场持久战,只有阶段性成果,没有永久性胜利。要坚持问题导向,长效执行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村庄环境管护制度,紧盯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突出重点,用好督查“红黑版”。同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道路、厕所革命、村庄绿化亮化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发动农户充分利用村内库塘、闲置空地、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花园及景观塘,打造瓜果飘香的田园乡村。

系统思考让乡村有“印象”。乡村建设要建立系统思维,不能“单打独斗”,要立足每个村庄的历史、故居、风情、民俗等人文元素,充分利用旧建筑、古民居、老祠堂等,精心融入民情风俗、景观因素和特色元素,把村庄建设做成一个系统工程,才能把散落的村庄记忆拼凑成完整的乡村“印象”。虽要因村选户、因户选型、因景建设,但更要在微观改造的同时,坚持自然协调。同时在合适的点位打造村史馆、文化长廊和文化礼堂,把乡村的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凸显出来。

文化育民让乡村有“涵养”。乡村要振兴,就需要移风易俗。要坚持三治融合,才能打造出乡村治理的最强引擎。以自治消化矛盾,让村民成为乡村事务最重要的实践者和参与主体,实现村级治理由“自然而治”到“自觉而治”。以法治定分止争,从群众关心关注的切实利益入手,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让法治深入人心。以德治春风化雨,坚持“建”“管”“用”并重,让群众文化活动有平台、有阵地。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挖掘乡贤乡绅,让群众文化活动多一点家常味,多一点泥土气,以乡情乡愁传承乡村文明。

(作者单位:弥渡县寅街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