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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1”措施今起实施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1/20 09:40

本报讯(记者 李文祥) 记者从昨日上午举行的我州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州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1”措施将于11月20日起实施。

据介绍,根据公安部印发的通知及配套措施,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具体包括“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4项措施。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具体包括“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5项措施。

进一步深化“网上服务”。具体包括“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3项措施。

此外,为主动服务我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便利群众就近就便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除大理市外的11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均可办理国产小型新能源汽车(教练车除外)登记业务,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及辖区外转入的转移登记业务(其中本县有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可办理州内转移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