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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安排部署“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4/30 09:32

本报讯(通讯员 许金海)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日前,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大理州“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州范围内安排部署“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要强化监管职责,深刻吸取近期事故灾害教训,组织开展全州“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制定本部门、本辖区专项方案,明确分级分类检查重点和对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事故防范。整治对象主要涵盖全州重点工程、公路和铁路运输、油气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

《通知》要求,要摸清安全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易因自然灾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防范化解风险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对汛期安全风险点进行公示公告。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统筹推动企业强化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灾害隐患需重点督促整改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实施挂牌督办,明确治理时限、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可报请各级安委会实施集中挂牌督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要全面畅通预警预报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关于特殊灾害天气、防汛抗洪等预警信息通知,通过微博、微信、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途径,提醒相关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对于群众反映的灾害隐患,要迅速、果断、及时予以受理。要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下撤人措施,杜绝层层汇报贻误最佳撤人时机。受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等,恶劣天气要安排专人值守,视情况釆取封闭交通等应急处理措施。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要求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