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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实施“五大工程”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4/20 09:02

本报讯(通讯员 周应良) 近年来,我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为目标,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道德文化建设、乡村发展建设“五大工程”,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强堡垒。由州委主要领导带头,建立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政协主席挂钩联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联系点工作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党支部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筑牢乡村振兴战斗堡垒。2019年,全州累计完成7278个村(社区)领域党支部的达标创建,占应达标党支部总数的88.92%;命名100个“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26个党支部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实施“村民自治建设工程”强规范。持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和教育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稳步提升全州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成效。2019年,全州共建成1108个村务监督组织,实现村务监督组织全覆盖;财务公开9043次,平均每个村公开8.2次;有1098个村制定了村规民约,占总村数的99.1%;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14717次,平均每个村召开13.3次。

实施“民主法制建设工程”强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2019年,全州有761个村实行“一村一辅警”,占行政村总数的69%;有901个村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占行政村总数的81%;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6372次,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1077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7%。

实施“道德文化建设工程”强引领。以强化乡村道德文化建设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大理州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评选产生20名道德模范和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截至2019年底,全州94%的村建立了红白喜事简办制度,有15.42万户家庭获得“农村文明家庭”等称号,有1507人获得“农村道德模范”等称号,有222个村拥有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占行政村总数的20%。

实施“乡村发展建设工程”强民生。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抓实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提升城乡医疗水平,不断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截至目前,全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89.21万人,2019年新增转移就业14.1万人;全州有841个村已实施村庄规划,占总村数的75.9%;有615个村已全部实施村庄道路硬化,占总村数的55.5%;有855个村(社区)拥有综合服务站,占总村数的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