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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2/25 09:57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8日至7月2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兴大公司开展了巡察。2019年10月22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兴大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选派班子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研讨班学习、专题学习、学习强国和干部在线学习。三是扎实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编印了《兴大公司党支部主题教育理论集中学习材料汇编》,组织开展了8次理论集中学习研讨,公司领导认真开展研讨交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要求开展对照检查,结合公司实际,重点对“治企有方、兴企有为”进行了深刻检查和对照反思,查找了差距,理清了工作思路。

(二)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州政府2019年1月批复同意成立3个二级子公司,但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家金融政策变化的要求,切实加快公司实体化步伐,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敏锐捕捉市场机遇,抢抓当前全州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钢筋、水泥、砂石料等材料需求量将大幅提升的契机,现已注册成立大理州兴大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州兴大公路工程监理检测有限公司、大理州兴大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3个经营性二级子公司。与州工投公司、州土投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大理大道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理州兴大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与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了水泥购销框架协议,实现销售额550万元;大理州兴大公路工程监理检测有限公司通过与项目中标方合作,参与云兰、鹤剑兰等高速路监理检测等项目。

(三)针对“公司仍存在违规转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在相关会议上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依法治企、依规依纪开展生产经营意识,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违规转包现象再次发生。二是经自检自查,自2018年7月起公司未再发生过违规转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四)针对“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在把握改革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修定完善了《大理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五)针对“党组织落实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不到位,公司实施的项目只有个别项目经过支委会前置研究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大理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支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三重一大”决策清单,严格执行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和事项均报经公司支委会进行前置研究。

(六)针对”抓企业经营管理不力,班子领导担当精神和开拓市场能力不足,推动企业市场化运作不力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聚焦破解困扰和制约兴大公司转型改革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确定了“如何培育国有企业员工队伍”、“做大做强兴大公司的几点思考和对策建议”、“关于加快兴大公司市场化转型尽快拥有融资能力的几点思考”、“推进企业实体化破解企业发展瓶颈”4个调研课题,形成了4个调研报告。二是结合公司实际,围绕发挥好交通资源和行业方面的优势,制订了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全面拓展公司业务,努力实现收入多元化,尽快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七)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议事决策混乱,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行,监事会未履行监督职责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理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改完善了公司支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议事规则,避免了职权重叠、模糊不清。二是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管,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三是及时调整充实了公司监事会成员,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监事会列席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于2019年12月1日,召开了首次公司监事会议,专题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汇报。

(八)针对“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前听取征求意见不充分,存在临时动议、临时决定和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事项不严肃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规矩意识,做实会前准备工作,对需要征求部门和咨询机构意见的议题,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咨询相关意见,经审查合格后提交会议研究,确保了决策事项会前得到充分酝酿。

(九)针对“议事决策发扬民主不充分,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上,没有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事项均充分发扬民主,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决策。

(十)针对“选人用人未按政策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大理州兴大公司用工管理办法》《大理州兴大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大理州兴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大理州兴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等一批人事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规范公司用工、考勤、薪酬绩效、考核奖惩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针对”不重视中层干部培养,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大理州兴大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加强人才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对部分员工调整到重要岗位进行历练,加强了中层干部储备。二是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州人社局 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优化全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机制的意见》精神,积极与州人才托管中心协调对接,于2019年11月20日正式将公司员工档案收归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进行集中管理。

(十二)针对“员工招聘工作流程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程序招聘员工的情况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公司2018年3月未按程序招聘的1名中层干部已于2018年11月离职。二是严格执行《大理州州属国有企业机构人员设置和用工管理办法》,制定了《州兴大公司用工管理办法》,严把员工招聘“入口关”,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招聘员工。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强化痕迹管理,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二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党课制度,2019年公司领导共讲授专题党课6次。

(二)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实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案》,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开展交心谈心等工作,扎实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公司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共查摆出问题81个,制定整改措施87条。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由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支委班子和党员摆出问题38个,制定整改措施42条,参会人员结合主题,敢于正视问题,做到深刻剖析、自我批评、自我查摆,达到了坦诚相见、加深了解、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实现了交流思想、统一认识、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三)针对“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制订出台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考评办法》,按要求完成了党员积分考评,并将全考评情况在党员活动室及公司党建网上进行公示。

(四)针对“党建工作薄弱,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党支部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文件的通知》的规定,对2015-2018年党员的党费缴纳基数逐月进行了核查:2015-2018年期间,公司党员少缴纳的党费已于2019年12月3日如数收缴并存入大理州国资委党费账户。

(五)针对“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到位,未按发展党员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党员发展工作“五个阶段、25个步骤、33个材料”的程序进行了对照检查,目前公司暂无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二是切实加强了对2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对思想汇报不规范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谈话提醒。

(六)针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公司个别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不及时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由公司党支部牵头及时对全体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了排查,及时更新完善了《大理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员信息登记表》。经查,原组织关系未转入的1名党员组织关系已于2019年7月4日转入公司党支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针对“主体责任履职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廉政风险措施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订《中共大理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共大理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是科学制订并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分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针对“未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个别员工的处分存在违反监督执纪规定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订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未及时转入组织关系的1名党员和思想汇报不规范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三)针对“公司员工严格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执行力,以上率下,实行每周工作例会制度,研究工作、学习政策。公司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工作;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每周组织召开由涉及部门员工参加的周工作例会,强化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二是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监督控制体系,加强监督执纪,强化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工作考核结果与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

(四)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公司在接待中存在无接待函、菜单、接待对象和刷卡记录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管理,修订完善了《公司接待管理办法》,对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等进行了规范,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五)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车使用信息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相关会议上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情况,重申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公司领导在市区内执行公务乘坐公务用车的要求。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加强了车辆出行情况的痕迹管理,规范填写《出车记录表》。

(六)针对“职工食堂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支出情况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职工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了《大理州兴大市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员工餐厅运行管理制度》,对员工餐厅日常管理、经费收支等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二是针对资金存在个人账户的问题,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开设了专门账户对员工餐厅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于当日对结余资金进行核对后存入该账户,实行建账核算。三是针对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支出的情况,公司办公室和资产财务部对使用员工食堂经费购买的相关办公用品进行了清点统计,并于2019年7月30日按原购买价格进行了销售处理,所得资金于当日汇入公司账户。

(七)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现行的《会计法》《财务准则》等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对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内部审批及流程制度》《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相关支出的审核报销,从源头上杜绝了财务风险隐患。

(八)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监管缺失,部分电脑被上级管理部门长期借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二是经沟通协调,上级管理部门借用办公电脑已于2019年12月9日如数归还。

(九)针对“工会账务核算不规范,存在报账审批不严格、超范围慰问情况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原工会负责人漏签的单据进行了审核签字。二是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时修改完善了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强化报账审核,自巡察组进驻公司以后未发生过超范围慰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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