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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旅游产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2/24 09:59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8日至7月2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大理州旅游产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2日,州委巡察组向大理州旅游产业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思想政治引领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用学习成果指导企业创新发展。

2.针对“规矩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政治站位不高,作决策随意性大,制度、纪律执行不严,对企业规范化管理重视不够,以总经理办公会代替董事会、党支部支委会情况突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支部议事规程》,“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通过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后实施。

3.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扫黑除恶等工作部署结合企业实际不够,贯彻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增强政治意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正确领会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企业党组织建设滞后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明确党支部支委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坚持“三会一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公司党组织建设与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2.针对“法人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清晰,落实现代企业制度有差距,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没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认真研究讨论,监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召开“2018年度股东会年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提交的议案进行表决后均无异议。根据大理州国资委《关于全面整改和规范州属企业监事会机构和人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州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监事会人员配置,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修订完善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

3.针对“企业党组织在重大问题上把关定向作用发挥不充分,公司没有健全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企业党组织的任务、功能定位不明确,部分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没有坚持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必须经过党支部委员会前置讨论,发挥党组织在重大问题上定向把关作用。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治企兴企本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有偏差,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不清晰,决策过程发扬民主不充分,主要负责人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列入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增强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意识,坚决杜绝少数人说了算及“一把手”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的方式进行决策等现象。修改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要求。

2.针对“领导企业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乏力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三结合、两不误”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企业实际找准发展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短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之有效的转型升级计划。结合国企改革,思考企业发展定位,提出国企改革方案,通过资源、资产、资金的优化组合提升企业竞争力,彻底改变公司“大而不强、大而不实”的现状。

3.针对“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能力不足,对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不确定性重视不够,防范和化解对外担保和融资风险的措施不力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公司防范投融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发挥公司风控委和投决委的功能,严防公司对外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建立融资担保台账,适时跟踪被担保单位的偿还能力以及反担保能力等措施。

(四)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上级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不力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落实上级组织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州政府《大理州州属国有企业机构人员设置和用工管理办法》,编制核定集团公司职工总人数为28人(含企业负责人);修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并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成立风控委和投决委,有效防范投融资风险。

2.针对“执行公司章程和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到位,公司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部门设置等组织人事工作中,未按公司章程规定报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行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制度,按规定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大理州州属国有企业机构人员设置和用工管理办法》核定的编制定编定员,合理设置内设机构。

3.针对“公司年度岗位绩效考核不到位,公司对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考核评比流于形式,没有起到考评激励作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修订了考核方案,建立定量考核指标与定性考核指标、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的考核体系。合理利用考核制度,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发职工工作热情,提升工作效率。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支部党建责任落实不力,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公司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党支部会议多是组织学习文件、讨论担保事项,对公司发展讨论研究较少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列入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支部议事规程》,“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通过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实施决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党支部《2019年党建工作“创新提质年”工作方案》《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员学习计划》《“主题党日”计划》。通过制度落实,从根本上保证党支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公司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按制度进行党员积分测评工作。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全面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新党员入党材料有缺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培训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发展党员,对巡察中发现的新党员入党材料有缺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查缺补漏,积极整改到位。

4.针对“执行党支部换届纪律不严肃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关于选举的规定,严肃换届纪律。

(二)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区分不清,公司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形式召开,公司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系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要求开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召开了“公司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手续不完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基本程序的学习。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基本程序的三个步骤:评议前的准备,评议的具体过程,评议后的总结验收依次递进,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将“三会一课”纳入党支部工作考核,做到“三会一课”活动有签到、有记录、有图片、有议程,实行月检查、季度通报、年终总结,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在实处。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结合部门实际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没有层层压实责任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职工考核中的权重,结合工作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监督措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做到领导班子认识到位,支委班子监督把关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2.针对“内部监督作用弱化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党支部委员责任分工,纪检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管。完善廉政谈话机制,对不同工作岗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开展廉政谈话起到实效。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廉政风险点查找不能突出公司部室和岗位特点,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强化纪检委员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策前先由党支部讨论研究。增强投融资风险防控意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审批制度,成立投决委、风控委、投融资部,对资金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事前充分科学调查论证,事中严格决策和监控,事后分析总结,以达到有效降低风险的目的。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接待普遍存在不明确对象、无公函、无刷卡小票等现象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参照《大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按照《州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修订完善《大理州旅游产业开发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公务接待审批、审核、报销流程。接待费用原则上不允许现金支付,而是使用银行转账、信用卡等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支付。

2.针对“办公室使用面积存在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列入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董事长、总经理现办公室面积为20.28㎡,低于州属国企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24㎡)3.78㎡,副总与投决委工作人员共同使用一间20㎡办公室,财务总监参照副总,与风控委工作人员共同使用一间20㎡办公室。

3.针对“职工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列入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修改完善《公司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每月账目清晰,对月度采购费用提前做申请计划,对每日食品采购进行复核、验斤入库。食堂开支严格按公司财务报销流程进行核销,每月向职工公布食堂收支账务,接受职工全过程监督。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原公司职工出差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整改要求,规范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修订《公务出差管理制度》,规范公务出差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大理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大理州旅游产业开发集团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所列标准进行审核报销。

2.针对“购买物品用途不明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规范采购管理制度,完善采购流程。从巡察组反馈问题之日起(10月22日),严格按照《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事前审批,注明采购事由、明确购买用途、使用部门及对象,做到去向清楚、账物相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针对“固定资产购买未通过招投标程序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按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定完成物品采购审批、办理、支付、合同签订等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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