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森林警长制”赋能“林长治”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本报讯(通讯员 茶亚敏 徐建蓉) 大理市公安局深入推行“森林警长制”工作,将警务工作深度融入山林治理,着力构建责任明晰、管控有力、联动高效的生态警务新格局。

警长履职,筑牢源头管控防线。各森林警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工作阵地前移至林区一线。通过常态化实地督导,检查护林人员在岗履职、巡护路线覆盖情况,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核查防火物资储备库与卡点装备,保障设施齐全、性能完好。严格执行入山人员登记与火种收缴制度,在重要路口设立警示岗,坚决把火源阻隔在林区之外,从源头上拧紧“安全阀”。进入2026年防火期以来,已现场监督整改问题19个。

警长巡防,织密火灾预防网络。依托“森林警长制”构建的网格化巡查体系,大理市公安局科学布警,动态调整巡防密度。警长带队深入重点林区、高风险地段,开展全天候、地毯式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野外违规用火、林下可燃物堆积等风险隐患,现场督促整改。

警长亮剑,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森林警长不仅是防护员,更是战斗员。大理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森林警长制”优势,建立案件线索快速移交、协同侦办机制。针对盗伐滥伐、非法狩猎、非法占用林地等犯罪行为,以及违规用火引发火险等案件,由专业警种牵头组织专案攻坚,实施精准打击。通过强化行刑衔接、深化部门协作,形成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守护一域”的执法效果,坚决捍卫森林资源安全。2025年以来,立森林草原领域刑事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

警长宣导,培育全民共治生态。森林警长还深入村社农户、田间地头,向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警示火灾危害。并通过设立林区宣传栏、发放资料、开展“火塘夜话”等方式,将防火知识、法治观念送入千家万户。积极发动20名群众担任信息员和监督员,营造“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目前,已开展主题宣传12场次,覆盖群众超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