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激活消费潜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期间,祥云县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以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标准提升行动为抓手,通过强化监管、优化服务、规范秩序等多项举措,全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聚焦“一老一小”领域,筑牢安全消费底线。为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祥云县市场监管部门将21种涉及“一老一小”的用品列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重点质量监管。通过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动“一老一小”用品合格率提升,为家庭消费、民生消费筑牢安全屏障。
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助力消费品质升级。做好“祥云红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祥云百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准工作,助推祥云县实现地标产品“零”的突破。同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指导,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以品质提升带动消费升级,让特色产品成为拉动县域消费的新亮点。
强化宣传执法联动,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质量”等年度主题,每年常态化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执法服务,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经营理念,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氛围,提振群众消费意愿。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证照分离”“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等服务举措,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坚持“非禁即入”,破除行业发展壁垒,推行歇业备案制,为经营困难企业提供缓冲期,最大限度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消费市场繁荣。
聚焦重点领域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紧盯商业促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保健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打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