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70座小型水库实行“物业化”管理

本报讯(通讯员 马素萍 周志) 弥渡县积极探索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改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小型水库进行“物业化”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弥渡县共有小型水库74座。除4座小型水库由县直管外,其余70座均由水库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运行管理。长期以来,弥渡县小型水库管理普遍存在管理粗放、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制约水库效益的发挥。为破解这一难题,今年4月,弥渡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对70座小型水库进行“物业化”管理。

第三方对弥渡县小型水库进行“物业化”管理以来,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制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细则,细化日常巡查、设施维护、档案管理等12大类40余项任务,切实解决水库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高弥渡县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第三方共培训水库管理人员300余人次,开展日常巡检巡查600余座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8个,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积极主动配合各乡镇开展整改,让水库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弥渡县水务局副局长李建平表示,引入第三方参与水库管理能有效利用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弥补以往在人员、设备、技术上的不足,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让水库发挥出最大效益。在下一步工作中,弥渡县水务局将立足部门职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好各项巡检制度和职责要求,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为城乡发展和工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