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下午,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4月8日下午,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及《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研究我州贯彻落实意见。
州委书记杨国宗主持会议。

杨国宗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提质、兴业、利民,因地制宜推进扩绿、兴绿、护绿,全面深化林长制,畅通生态价值转化渠道,以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为引领,协同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要认真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根本立场、价值取向和开展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提高思想认识、整改突出问题、立好制度规矩,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自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把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守护大理生态本底的核心抓手,将法典要求全面融入洱海保护治理、苍山生态修复、流域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工作全过程,加快完善地方配套生态环保制度;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重要契机,把法治要求融入民族事务治理、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全方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质增效;深刻领会国家发展规划法的立法精神与实践要求,切实把国家战略部署与大理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以科学规划引领大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会议强调,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把监督谈话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自上而下的监督更有力、更有效。各级“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抓好下级“一把手”常态化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下干事,做到在约束中履职、在清廉中担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杨钰洁 杨福寿
责编:刘颖
终审:洪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