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以“阳光监督”助力纪检监察提质增效

本报讯(通讯员 赵利梅 李秋菊)近年来,剑川县纪委监委将深化阳光监督员制度作为重要抓手,从平台搭建、能力提升、实践参与、知情保障四个维度精准施策,让“阳光监督”全面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

为让“金点子”落地有声,剑川县纪委监委创新推出“走进机关+现场交流”专题座谈模式,定期邀请来自各行各业的阳光监督员围绕干部监督、作风建设、履职效能等核心议题畅所欲言,通过“收集—研判—落实—反馈”闭环机制,实现每条建议有回音、每项诉求有结果。今年以来,已组织座谈会3次,收集强化纪检干部监督的意见建议8条,其中6条合理化建议已转化为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同频共振。

针对阳光监督员专业背景基础参差不齐的实际,剑川县纪委监委将阳光监督员业务培训纳入纪检干部年度综合业务培训计划,采用“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的立体化培训模式,围绕政治理论、党纪法规、监督检查方法、保密纪律等内容开展精准教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培训5次,覆盖46人次,帮助监督员快速实现从“有心监督”到“有能力监督”的转变。同时,还先后5次邀请监督员全程参与节假日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专项工作,让监督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经末梢”。

秉持“监督者必先知情”原则,剑川县纪委监委主动敞开工作大门,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年度工作总结部署会、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关键会议10余场次,全方位保障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阳光监督从“泛泛而谈”向“精准发力”转变。如今,阳光监督员已成为剑川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