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2026“三月街”民族节经营“红线清单”,违规将依法处罚

4月14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就 “三月街” 民族节经营秩序、摊位规范、

经营行为等事项发布告知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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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关于“三月街”民族节街场经营秩序的告知书

(第1号)


2026年“三月街”民族节将于5月1日如期在大理举行,为构建安全、有序、和谐的市场环境,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三月街”民族节活动有关事宜的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三月街”街场涉及质量监管、检验检疫、文化市场管理、食品安全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所有招商、出租的商铺和摊位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不得招租危害生命健康、存在公共安全、违背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入市参加经营活动。


一、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要在醒目位置出示营业执照、本人电话等信息(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信息)。积极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公德美德和民族团结。


二、经营户要确保所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商品宣传应客观公正,不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让消费者舒心、安心、放心。


三、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要遵纪守法、明码标价,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通过称重方式进行结算交易的应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衡器(电子秤、磅秤等)。


四、食品、餐饮经营户要做到生产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保证加工、出售的食品卫生和安全。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现场使用的液化气瓶必须使用有电子识读标识(二维码),使用的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五、经营户必须使用安全合格、经国家强制认证,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产品。严禁私拉电气线路,严禁使用碘钨灯(太阳灯)、霓虹灯、大功率卤钨灯及带触发器发热量大的高温高压有安全隐患的灯具。每个展位、商铺配置2具4kgABC型灭火器,超过50平方米的按照每50平方米配置2具的要求配置。严禁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严禁在除餐饮场所外的其余展位、商铺使用明火,严禁在商铺内设置住宿场所。


六、禁止纳入特种设备监管目录(运行高度≥2米或运行速度≥2米每秒)的流动式大型游乐设施进入三月街街场。


七、经营中使用的禽产品需经检验检疫,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佩戴检疫脚环(即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开展动物展示、演出、比赛的经营户调入动物时需附具动物检疫证明,调出动物时需提前申报检疫。


八、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与卫生,街场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宣传及相关经营活动;严禁猎捕、交易、食用野味,严禁传播相关违规信息;广大商户与群众须自觉抵制并及时举报违法行为。


九、各经营户的广告宣传内容、布展设计方案,须提前报市场运营主体统一审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确保街场整体外观整洁、风格规范、形象统一。


十、从事贵金属及饰品销售的经营者,应对所售产品实行一货一签管理,确保货签对应、标注信息真实有效。


十一、禁止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及开展书籍、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禁止以任何形式销售非法出版物。


请广大经营户立即对照以上要求自查自纠,自觉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投诉举报电话:0872-12345。


特此告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2026年4月14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关于“三月街”民族节街摊位规范

经营的告知书

(第2号)


2026年“三月街”民族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民族节期间各摊位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给广大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整洁、安全、有序的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三月街”民族节活动总体安排,现将摊位、临街店面经营的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2026年“三月街”民族节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搭建外延摊位、临时摊棚;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二、所有摊位、临街店面必须严格按照划定区域和核准面积经营,不得超面积、超区域、超店面经营,摊位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不得改造摊位设施。


三、各摊位经营者需配备足够的垃圾收容器,确保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保持摊位周边环境整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从事餐饮经营的摊位,产生的泔水需使用专门容器收集,并按照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理,严禁私自倾倒、处置泔水。


四、自觉遵守街场统一管理规定,游摊散贩不得随意进入街场占道经营,严禁违规摆摊设点。


五、摊位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在摊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在摊位内设置住宿场所,不得在餐饮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使用明火,如因摊位经营引发安全事故,经营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共同维护“三月街”民族节良好秩序和形象。


特此告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2026年4月14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关于规范“三月街”民族节期间

经营行为的告知书

(第3号)


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三月街”市场经营行为,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三月街”民族节活动有关事宜的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三月街”民族节期间开展摆摊行医、义诊、针灸、开方抓药等诊疗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二、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须提前向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应与审查批准内容一致。未取得证明擅自发布的,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单独发布广告。


三、公共场所各经营户须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卫生管理。涉及食品销售的单位,须同步遵守《食品安全法》,严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2026年4月14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关于“三月街”民族节街场

规范经营管理的告知书

(第4号)


2026年“三月街”民族节即将举办。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市容秩序整洁有序、安全生产平稳可控,维护民族节日整体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活动总体部署,现就做好街场规范经营管理工作,特告知如下:


一、房东须切实履行房屋出租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出租房内的经营行为负总责;出租前需核实租户经营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手续,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经营资质的个人或组织;主动、定期督促租户严格遵守本告知书及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经营行为,并第一时间向管理组报告;对租赁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等问题,须牵头督促租户限期整改,确保符合安全规范与环境要求。


二、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扩张行为,确保街场整体规划与秩序;未经批准,不得允许、纵容租户擅自搭建外延摊位、临时棚亭,或对原有摊位、店面进行改扩建;不得允许租户超面积、超区域、超店面占道经营,必须严格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


三、房东须督促租户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责任,保持区域内整洁美观;督促经营者配齐垃圾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倾倒垃圾;督促餐饮经营者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泔水,按规定统一清运处理,严禁私自倾倒。


四、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房东须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租户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严禁允许、纵容租户在经营场所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车辆,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设施;若因管理不善或租户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房东须与租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全体房东须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三月街”文明、有序、安全的节庆环境。


特此告知。


大理三月街体育活动、市场及商品管理组

2026年4月14日



来源:“大理融媒”微信公众号

编辑:褚雪琴

责编:邢雅丽

终审:洪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