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市凤仪镇人民政府委托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大理市凤仪镇城区绿化养护、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等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能完成该项目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理市凤仪镇城区绿化养护、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等市场化运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8-4-005
三、招标项目简介
1、服务范围:
1.1 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约127万㎡(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附图)。
1.2 绿化养护面积约31.9万㎡(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附图)。
1.3环卫清扫保洁面积内所有的垃圾清运(含企事业、小学、医院等的垃圾清运)。
2、服务内容:
2.1 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内车行道、辅道、人行道、广场以及绿化带的清洗、清扫和保洁;道路洒水降温、降尘;各类小广告和涂鸦的清除和清洗;水景、道路附属设施(含:人行道、侧石、边坡、交通隔离栏、果皮箱、垃圾桶、箱体、房、公共场所防护栏、宣传栏、亭台、木石凳、各类雕塑等公共设施)的清洗和保洁;城区7座公厕的清扫、保洁、管理。
2.2 绿化养护:行道树、绿化带、绿篱及草坪的浇水、松土、中耕施肥、修剪、抹芽、除草和绿化垃圾清运;树干刷白、树木扶正;清除枯死植株(枝);植物防护(防寒、防冻、防旱、防涝);植物病虫害检测和防治,安全保护措施、绿化水管设施维护。
2.3垃圾清运:项目范围内的垃圾打扫、清运(含企事业、小学、医院等的垃圾清运)等内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等相关服务。
2.2具有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为2015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如环卫清扫、物业保洁、垃圾清运等)且金额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2.3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双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凤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窗口(大理市凤仪镇兴凤路凤仪镇便民服务中心)
报名联系人:罗女士(0872-2121909)。
3、报名时携带以下要求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近三个月内有效);⑤由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内容包含投标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⑥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为2015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如环卫清扫、物业保洁、垃圾清运等)且金额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六、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市凤仪镇镇政府宣传栏、大理市凤仪镇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大理市凤仪镇各村组;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市凤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理市凤仪镇兴凤路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08769018
招标代理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下关“苍洱天籁”小区B-98
联系人:刘晓超
联系电话(传真):
0872-2180689 13988550695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