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李丽英
祥云县政协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强化提案办理为关键,以提高提案解决率和落实率为重点,不断提升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党政重视。祥云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高度重视,每年提案交办会和年度提案办理专题协商会议,县委、政府领导都出席会议,提出要求。
委员尽职。委员在撰写提案前按照全局性、适度超前、拾遗补缺、连续性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了解人民群众所想、所盼的实际问题,了解社会需要解决的事,人民群众最乐意的事,党政部门最关心的事,形成观点新、意见实、对策建议具体可行的高质量提案。
突出重点。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参照《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大理州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县政协重点督办提案初选方案,提交主席会议研究确定每年10件事关全局、群众关注的提案作重点督办提案,并明确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
抓实督办。提案交办后,在“两办”督查的基础上,县政协领衔督办领导及县政协各专委室在6月底前对自己涉及督办的提案至少进行一次督办。在督促检查过程中,既要看提案办理程序是否规范,更要看解决措施是否具体,行动是否落实。
注重公开。提案办理工作在县内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第一次公告提案交办情况,即对提案者、提案目录、承办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进行公告。第二次公告提案办理情况,即对提案办理结果为A类、B类、C类的情况和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测评情况,使提案办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让委员满意。
落实机制。召开年度提案工作表彰会。一是每年在审查立案的提案中表彰20件优秀提案。二是对态度认真、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承办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