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册 通讯员 戴俊) 记者日前从我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获悉,为切实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州质监部门与全州7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签订了《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关于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关批示精神,州质监局就食品生产企业当前如何抓好产品质量及生产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充分认识食品生产安全形势,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把好原材料进货关和产品出厂检测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根据我州实际,州质监局还在全州确定了6家重点企业实行食品安全联络员制度,并在这6家企业中聘请了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合联络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