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成
“我是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对你单位发出的巡察建议落实期限要到了,请抓紧时间落实”“您部门存在超期未回复巡察建议落实情况,请查收工作提示并严格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这是弥渡县委巡察办建立巡察建议落实三级预警机制,实时跟进,督促相关部门巡察建议落实情况的工作场景。
发出建议只是第一步,整改落地才是关键。弥渡县委巡察办紧盯巡察建议跟踪问效环节,通过“红黄绿”三级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结果运用”工作闭环,避免巡察建议流于形式,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明确专人对全县巡察建议统一管理,对巡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全程跟进监督,建立专门台账,列出整改要求、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挂号销账管理,对临近落实期限的相关部门进行电话绿色预警,对超期未回复落实情况的部门及时发送工作提示进行黄色预警,对建议落实不力的相关部门进行“退单”整改并约谈提醒红色预警,全程跟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以巡促改、彻底整改,做到标本兼治,推动巡察建议落地见效。
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县委巡察办共向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巡察建议17项,通过预警机制,督促相关党组织在3个月内按照巡察建议提出的要求逐项整改,建立完善制度28项,巡察监督的震慑力、穿透力持续增强。
同时,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还通过书面调度、会议调度、实地检查调度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巡察建议的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其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存在履行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新官不理旧账”、落实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部门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巡察建议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