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宋
浏览媒体新闻,外出旅游观光,就会深刻地感受到,全国各地通过多年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呈现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景象。
当然,河湖长制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挑战,一些地方污水直排、垃圾倾倒河湖、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破坏河湖水域岸线等问题长期存在,严重阻碍着河湖保护治理工作。
应该看到,个别地方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流于形式、资金投入不足、宣传发动力度小等情况,部分河湖长履行巡河调研、督查督办职责不到位,河湖长有名无实、名不符实,甚至不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河湖生态改善收效甚微。
河湖长制是我国在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各级河湖长作为河湖管护的第一责任人,要真正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摸清河情湖情,把握规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切忌只挂名不出征、只巡河不治河,真正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推动河湖生态持续好转。要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持久战。要把握重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不断推动河湖保护治理迈向更高水平,让河流更加清澈美丽,让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水资源,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不断加大项目储备、实施和争取力度,获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还要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河湖保护行动中来,形成“人人都是河长、人人都有责任”的全民护河治河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