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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5/09 09:58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29日,州委巡察组对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2年12月28日,州委巡察组向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政治上对标对表,从政治上检验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巡察整改与检察履职紧密结合,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督查整改进度,班子成员压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实整改、加强督导把关,各部门强化行动自觉、逐项整改落实、助推工作合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抓实整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逐项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反馈问题全对照、全采纳,高标准严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适时召开党组会议和整改推进会议,专题研究听取、跟踪督查整改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吸纳中期监督检查反馈建议,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统筹结合,助推整改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深度融入检察业务工作,督促解决监督办案中难点堵点,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落细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做到巡察整改工作与抓检察高质效履职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持把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融入巡察整改,把党的二十大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具体履职中体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有力,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党中央与省州党委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执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规定,确保请示报告事项及时上报。狠抓党组“46511”工作思路落实见效,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被州委、州政府考核评价为“优秀”。围绕考核抓落实,定期开展业务数据会商,制定《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大理州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抓实精细化管理和工作责任落实。

2.用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部署开展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四个一”专项行动,建立优化驻工商联民营企业办公室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发工作要点和检察官挂钩联系民营企业、走访座谈工作实施计划,为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发力。加大乡村振兴挂钩点帮扶力度,持续推进“两进三下”工作,开展“送理论、送法治、送项目、送温暖”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体验“身边的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蓝守护玉洱银苍”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持续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宣传,通过业务培训、科技赋能公益诉讼办案,着力提升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能力水平,州检察院督促保护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案在最高检典型案例平台推出展示,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国“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加快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对案件起底筛查、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切实加强命案办理及防控工作,两级检察院同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抓好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严格规范检察建议制发,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得到有效落实。

3.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优化调整班子领导分工,出台加强未担任领导职务高等级职级检察干部管理办法,向6个基层院派出案件质量督导专员。制定《“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单位的配合制约,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州法院出台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十一条”意见,与大理监狱建立7项工作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监察机关建立涉腐领域反洗钱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积极探索开展“醉驾”刑事案件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4.树牢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探索对涉案特殊困难群众联合给予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构建州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新工作格局,协调推进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构建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未成年检察工作融合履职新模式。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深入实施《民法典》,突出打击虚假诉讼,通过支持起诉等手段强化民生领域民事诉讼监督、推动问题治理。持续做优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充分运用公益诉讼促进监管、挽回损失。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不断提高听证质效。

5.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推进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印发《大理州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成立“大理苍洱‘检察官’宣讲团”。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管理机制和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确保网络安全;坚决肃清余毒流毒影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不力,管党治党责任履行打折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履行党组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定期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研判工作,听取廉政风险防控意见。开展全州检察人员思想状况调研和检察队伍专题调研,着力研究解决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瓶颈和短板问题。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通报警示案例,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和廉政家访制度,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2022年度州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为优秀。

2.加强机要保密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机要保密制度,加强涉密文件、涉密人员管理,严格定密、变更、解除全流程审批制度,加强新进人员保密教育、离岗人员保密审查,与在岗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涉密文件资料安全,实现保密人员无死角监管。全面清查涉密设备,进一步规范使用管理要求,明确管理责任。

3.坚持把强化流程监控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有力举措,建立常态化案卡巡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持续压实办案检察官的填录主体责任和案管部门的审核监督责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落实办案监督管理责任的实施办法》,抓实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对违纪违法、违反检察职责、履职不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责惩戒,以追责问责倒逼办案责任落实。

4.严格执行最高检禁酒令,强化涉酒违纪违法的警示教育,持续加强酒后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执行禁酒令的督促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时修订实施办法并出台贯彻落实的八条具体措施,严格执行精文简会、为基层减负要求,提高会议效率。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请党组会议审议。规范大额资金支出,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支出一律提请会议审议,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修订完善《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完善采购流程,规范合同内容和项目验收,在信息化等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政府招投标、采购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全流程规范合法。聘请第三方进行内部专项审计,强化自我监管、促进规范运行。

(三)关于“党建责任虚化,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严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执行《中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及时制发党组会议纪要,规范存档。

2.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调整充实班子,加强对支委班子的党建业务培训,确保规范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组年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党委多形式加强对支部理论学习活动的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效果的工作提示》,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筹备工作的指导,确保会议质量。2022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为较好等次。

3.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规划,制定《加强新时代大理检察人才培养的工作方案》,推进两级检察院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到上级部门和系统外跟班学习、挂职工作,着力在一线识别和培养年轻优秀干部。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表率作用、“头雁”效应,压实办案责任和管理责任。加大对下指导力度,查找短板弱项,对工作落后、案件质量不高的基层院强化督导。认真执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报备审查制度,确保案件质效。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规定,规范干部任免工作。安排组织人事专干参加组织工作培训,在工作实践中提升组织人事工作水平。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闲置地块用于共建检察文化主题公园,目前已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初步规划设计等工作。

2.强化涉案财务规范化管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所有在库保管涉案财物进行集中清理,成立“涉案财物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12县市检察院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督导检查,确保涉案财物及时上缴和处置。

(五)关于“立行立改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工会会员会费差额部分已按时完成补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深化思想政治建设,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队伍清廉、执法公正的大理检察形象。

(二)持续压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清廉大理”建设总体部署,结合检察实际全面落实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优化检务监督管理,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确保检察人员既能动履职,又规范履职。

(三)持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实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省、全州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责任。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推进“两进三下”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努力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融合发展,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持续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挖根源、找病因、明责任、强措施,从“抓常、抓长”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机制,推动问题真整改,促进问题真解决,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见底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做好,以整改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6951;联系地址: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dlzjcyjwdcb20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