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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活“干部召回”机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2/10 09:36

□ 周应良

近年来,通过开展一系列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还抱有“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心态,呈现出“为官不为”的状态。为官不为,成为挡在干部群众之间的一堵“隔心墙”。要打破这道墙,需用好用活“干部召回”机制,让干部能上亦能下。

当然,与“食品召回”“汽车召回”等相关制度相比,“干部召回”制度可以说是一件新事物。如同不合格的商品被召回可以尽早减少各种安全隐患一样,“干部召回”制度也是对那些为官不为的“懒政官员”及时亮出黄牌,既有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功效,又能避免对官员整体形象进一步的伤害,值得积极探索推广。

“干部召回”,不能仅仅停留在“召回”环节上。组织培养一个干部实属不易,从干部自身来看,一步步成长起来更是付出了艰苦的努力。针对现实情况,对“召回”的干部应进行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对“病”只到“浅表”的干部,要通过党性再教育、再培训、再“修理”后,继续投入使用;对“病”已深入“脊髓”的干部,要在“召回”的基础上,依法依纪依规严格处理。如此一来,既可以把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和错误的干部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干部区分开来,也可以实现能下和能上间的有效转换;既防止了对某些干部“一棒子”打死,又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