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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落实全州重点河流湖泊水库重点防洪城镇防汛责任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4/27 09:39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关于防汛抗旱的各项指示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努力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州主要河流、湖泊、重点水库、重点防洪城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州主要河流、湖泊、重点水库、重点防洪城镇的各级政府责任人(含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分工名单通知如下(详见附表)。如责任人工作变动,由继任人负责相应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建立健全本部门的防汛组织机构,全面做好安全度汛各项工作,抓紧做好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尽快落实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坝塘、重点防洪城镇的联系责任人,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按受社会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及防汛安全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从讲政治、保全局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防汛保安全的重任,扎实有效地抓紧做好汛前的各项准备和防汛指挥调度,防患于未然,力求使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4月23日

附件一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联系重点河流主要职责及分工名单

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所联系河流的防汛准备工作,抢险物资的储备,抢险队伍的落实,防汛预案措施的制定,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抢险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2.掌握江河防汛的各种信息动态,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反映情况、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一旦发生险情、灾情,立即投入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分工名单:

1.西洱河:

陈体韬(州环保局副局长)

苏志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2.黑惠江洱源段、弥苴河:

张志军(州水务局副局长)

李映星(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3.宾川桑园河:

鲁学诗(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盛天(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4.南涧河:

杨桂荣(州气象局副局长)

李志尧(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5.鹤庆漾弓江:

陈鸿飞(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尚国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6.沘江云龙段、狮尾河:

李建平(州能源局副局长)

郑巍黎(州商务局副局长)

7.弥渡弥城河:

彭建华(州发改委副主任)

李泽红(州地震局副局长)

8.永平银江河:

董建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欣洪(州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副局长)

9.巍山西河:

何  云(州财政局副局长)

袁耀铎(武警大理支队副支队长)

10.黑惠江漾濞县城段、雪山河:

李庆敏(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伟(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11.大理市波罗江:

汤培德(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俊伟(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参谋长)

12.祥云中河、禾米河:

吕锡培(州民政局副局长)

郭其云(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13.黑惠江剑川段、金龙河:

段  辰(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和仕华(大理水文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