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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不能仅仅“一禁了之”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5/31 15:58

从小春开始,多地就开始施行“禁烧令”,严防田间“一缕烟”,倡议综合利用秸秆。秸秆禁烧不是一个新的命题,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总是履禁不止,最主要还是限于成本、运输、技术等条件,农户为抢农时、图省事,选择将秸秆一烧了之。但笔者认为秸秆禁烧不能仅仅“一禁了之”,而是要疏堵结合,形成共识,才能打通秸秆禁烧的最后一百米。

“疏”要有疏的办法才能“不能烧”。秸秆不焚烧,就要给秸秆找好出路,变废为宝。要配套秸秆禁烧管理办法和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产业化发展拓宽秸秆利用渠道。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等,促进秸秆就地还田或应收尽收;积极扶持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发展,建立规范的秸秆储存场所,促进秸秆后续利用;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进程,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堵”要有堵的震慑才能“不敢烧”。秸秆禁烧倡议难,最主要还是基层执法没有形成合力,在各地发出的倡议书或者通告上,可以发现秸秆禁烧的执法依据有很多,要落实到镇村,就要在依法行政的大原则上,整合执法力量,一以贯之,坚持不懈的执行下去,尤其不能松松紧紧,必须持续、连贯、公平、公开。其次,要细化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乡镇的属地责任、村委的自治责任、农户的主体责任,建立起县、镇、村、户四级防控工作网络,深入开展巡查督导,形成重拳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威慑力。

“治”要有治的主导才能“不想烧”。群众的事情要让群众说了算,就要充分发挥好党支部引导下的村民自治,只有农户积极主动有序地参加到秸秆禁烧的工作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维护好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才能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好书记院坝会的作用,学好身边的先进典型,做好当下的大春生产,用好“两个革命”推进“学做”活动的助力,形成“不想烧”的生产生活习惯,让农户从“拒绝者”到“拥护者”,甚至是“引领者”。

(弥渡县寅街镇党委  虞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