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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健全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8/16 10:55

本报讯(通讯员 张义红) 今年以来,宾川县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先后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中医药人才到宾川创业发展。

该县实行“宾川名中医”“宾川优秀中医”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宾川名中医”不超过2名,“宾川优秀中医”不超过8名,往届获奖者不能重复申报。申报对象为在宾川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工作,每周坚持在宾川县内诊治患者200人次以上的人员。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成立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给予评选出的“宾川名中医”每人1万元、“宾川优秀中医”每人0.5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获得“宾川名中医”“宾川优秀中医”称号者,需承担临床带教、指导及传承等社会责任,同时享受进修培训、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和旅游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福利待遇。为加强管理,对候选人、评选专家组和获得称号者在申报、评选、个人行为规范方面也做出监督管理要求。

宾川县中医人才培养“杏林计划”每期遴选不超过10名指导老师和20名培养对象,培养时间为每期2年。每名指导老师在“杏林计划”培养对象中遴选2名培养对象。按每期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指导老师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教学活动经费,按每期每人0.5万元的标准给予培养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及培训学习经费补助。“杏林计划”在宾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制定项目管理方案,确定相关培训、考核机构并进行管理。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遴选培训对象并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督促各单位的培训对象按时参加理论培训和临床跟师学习。各医院负责在本院培训对象的日常管理、临床跟师学习和考核总结。考核分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发放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