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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杯”+以村民自治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张艳萍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0/20 10:30


以村民自治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农村基层治理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村级民主治理机制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要不断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多元主体协同 “共治”能力,开创社会治理新格局。

以党的领导为核心,让村民自治组织“舞”起来。全面建立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村民代表、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村党支部全面领导各村民自治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将各级党委的主张和要求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治规章制度转化为村民的集体意志,将“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各村民自治组织“舞”动乡村,积极发挥村民自治主体作用,实现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新格局。

以示范带动为常态,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在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中,要注重发动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组织开展党员挂钩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时刻督促提醒党员亮出党员身份,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党员在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工作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以“搭台互补”为抓手,让自治能力“实”起来。要以增强议事协商能力为抓手,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不断增强村民自治能力。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二是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开展各类议事协商活动,“搭台互补”,多措并举助推村民自治能力“实”起来。三是倡导文明新风。实行自然村村民自治,通过村民理事会倡导和村规民约约束来实现陋俗改革,移风易俗,从而培养文明、健康、向上的乡村社会风气。

 

作 者:张艳萍

性 别:女

民 族:汉族

工作单位: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人民政府

职 务:宣传专干

通联地址: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88749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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