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在线投稿
联系我们
   国内统一刊号 CN53-0011
首页 | 本地·时政 | 图片 | 经济 | 财经 | 社会 | 理论 | 法制 | 文化 | 科技 | 旅游 | 学习教育 | 乡镇社区 |
专题 | 国内·国际 | 健康 | 文娱 | 体育 | 时尚 | 休闲 | 汽车 | 房产 | 环保 | 视点 | 三塔文史 | 洱海副刊 |
 ◆ 你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社会 >> 正文
 

大理市将对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

2008-09-02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B1版 作者: 编辑: 
 

    养老保险每人每月123元,医疗保险每人每月31元

    本报讯(通讯员 张春源) 大理市将对灵活就业人员发放2008年度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每人每月123元,医疗保险每人每月31元。
    补贴对象为持大理市城镇户口及《再就业优惠证》2008年度年检合格的,以灵活方式(工作形式不稳定、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不确定、工作收入不稳定)就业,从事房屋维修、快递搬运、家庭寄托服务、家政服务、保洁环卫、幼儿和小学生接送、洗涤缝纫、孤老残疾病人看护工作及间断性的其他临时工作,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就业特别困难的下列四类失业人员:一是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低收入灵活性就业的“4050”人员;二是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低收入灵活性就业且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三是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低收入灵活就业且夫妻双方失业的失业人员;四是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低收入灵活性就业且有抚养或赡养责任的生活困难单亲家庭人员。已享受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按政策规定,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时限为9月1日至11月30日。补贴申请人须持个人收入书面申报、《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1-4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云南省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向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社区申报。
    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还需提供《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失业人员,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抚养或赡养责任且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的《离婚证》或一方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办理退休的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过社区劳动事务平台初审核实及公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复审核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查批准后,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对审批合格人员进行补贴,委托银行代发。
    为确保社保补贴申报、审核、审批和发放的严肃性,对在社保补贴申报、审核、审批和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当事人的享受资格,依法追回所发放的社保补贴,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网络中心:2120817 新闻服务热线:6985888 6985999 13577261771
本网所刊登的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大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