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偿死者家属2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刘春兰) “我媳妇不幸被蛇咬死后,家中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仅靠我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日子过得很艰难!十分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6月18日,当大理市湾桥镇云峰村村民董长武从州林业局副局长吉向阳手中接过政府补偿的21416元补偿金时感激地说。当天,州、市林业部门及湾桥镇的领导一同看望、慰问了这个不幸的家庭。
2006年10月6日下午,董长武的妻子董庆祝在苍山白云峰采菌子时不幸被眼镜蛇咬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了抢救妻子,董长武向亲戚朋友借了一万多元钱,本就贫困的家庭根本拿不出钱来还债。妻子死后,因为不知道国家对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可以进行补偿,所以董长武一直没有向林业部门反映过这一情况。今年年初,乡镇林业部门听说了这件事后,一方面主动向他讲解相关的政策和有关规定,一方面对事情进行了调查落实,并帮助他向州、市林业部门提出了补偿申请。州林业局接到申请后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落实,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损害补偿办法》对董庆祝的家属进行补偿。
据州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州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境内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和伤害人畜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给我州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危害。据统计, 2005年至2007年,全州野生动物肇事5598起,其中造成财产损失5560起,人身伤害50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852.05万元。从2005年至今,全州共补偿受害群众野生动物肇事政府补偿金86万多元,发放社会救助金2.9万元。
2007年12月28日,州林业局和州林业生态与产业协会举行了以“亲近自然、关爱生灵、保护野生动物、共建一个家园”为主题的“全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云南·大理生态公益活动”,社会各界、协会会员慷慨解囊,纷纷为全州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捐资捐款,州林业局在为10户受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群众兑付了野生动物肇事政府补偿金的同时,也用募集的公益基金为他们发放了社会救助金2.4万元,充分体现了“厄运无情人有情”的人文关怀。
吉向阳告诉记者,向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当事人兑付政府补偿金和发放社会救助金,不仅充分体现了林业部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工作中的凝聚力,也进一步体现了林业部门依法行政、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