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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物管与6名业主对簿公堂

2006-07-25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B1版 作者: 编辑: 
 
    本报讯(记者 刘小钧) 因为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6位业主被大理三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经审理,法院判决欠费业主履行给付义务。据了解,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簿公堂在我州尚属首例。
    据三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倪忠春介绍,三环物业公司管理着多个小区,拖欠物管费的业主有191户。2005年11月和今年4月,该公司先后将其中6位欠费时间长(欠费时间最短的有2年)、欠费数额较大(欠费最高的达到12000多元)的业主起诉到大理市人民法院。被起诉的业主中, 4位是该公司所管理的金贝商业城业主,另2位是该公司所管理的息龙公寓的业主。
    针对双方争议的是否存在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物业管理费交纳期限从何时起计算等问题,大理市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主张和提交的证据,经过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认为原告大理三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在大理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下对金贝商业城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与各业主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因此与被告之间存在物业管理合同关系,被告应依法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大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6位被告向原告大理三环物业管理公司偿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其中金贝商业城的4位业主还要承担所欠款的利息。
    一审判决后,4位金贝商业城业主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审理,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院判决生效后,欠费业主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7月13日,三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向欠费业主发出了“限期履行通知书”后,欠费业主通过法院向三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了所欠物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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