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鹏翔
实 习 生 石晓晶
前不久,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最近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车”,到车管所落户时被告之所买的车辆出厂证不合格,不予落户。张先生说,卖给自己车的经销商已经跑了。花了上千元钱买的东西,无法登记落户,更不能上路行驶,真是“出钱买负担”。
昨日,记者采访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张建勋。张建勋说:“近年来,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技术性能指标的所谓‘助力车’充斥我州助力车生产、销售市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极大地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类车型由于没有牌照和证件,一旦肇事逃逸或者发生被盗,交警部门很难进行处理。”
商家把摩托车当助力车卖
据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不完全统计,我州目前共有119个摩托车销售点,2005年以来,各销售点共售出不符合助力车主要性能指标的超标“助力车”3000至4000辆。对于燃油助力车的日益增多,张建勋说:“购买者认为这些车辆与摩托车相比,燃油助力车不用办理机动车入户登记,不用购置机动车保险和缴纳购置税,且不需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者也没必须戴安全头盔等限制。而且相比自行车而言,助力车省力。因此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据了解,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把一些实为机动车的超标“助力车”当作合格助力车卖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蒙受损失。这些商家的欺骗手法一般有三种:一是部分摩托车生产厂家对已经被撤消公告的车型进行改头换面,将轻便摩托车以助力车名义进行生产、销售;二是不具有生产机动车资格的生产企业非法拼装、组装生产摩托车,以助力车名义销售;三是机动车生产厂家、销售商以助力车名义销售轻便摩托车,并为销售的车辆准备两套合格证及说明书。
助力车“李鬼”相当坑人
在商家的虚假宣传和误导下,消费者买回来的超标“助力车”存在很大的隐患和危害性:一是非法生产、销售的超标“助力车”不具备基本的安全技术条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二是大部分超标“助力车”驾驶人因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交通违法肇事情况比较突出;三是大量超标“助力车”由于没办理保险、不进行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一旦逃逸,就会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例如:2005年11月19日,洱源县人苏某某在大理市下关苍山路与泰安路交叉路口西侧人行横道由南向北步行通过时,被一辆从苍山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超标“助力车”撞倒受伤,肇事驾驶员驾车逃逸。虽然大理市公安交警一大队民警及时出警依法进行处理,但因该肇事车未注册登记 、无档案记录、无车牌号,所以交警对此也很棘手,找不到肇事者,使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第四,一些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出厂规定的超标“助力车”,既不能落户,也不能上路,往往给消费者造成很大的损失。
多部门联合掀整治风暴
张建勋说:“为切实有效解决超标‘助力车’生产、销售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和危害。日前,我州工商、公安、交通、安监、发改委等单位联合成立了工作小组,将在全州开展‘摩托车销售、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整治工作已在大理市先行展开。目前,全州整治方案已拟订,方案通过后,全州将展开一场严厉打击、惩处销售超标“助力车”的行动。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管控,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督促这些车主持身份证、合法的来历证明(如发票)、机动车的纳税证明、产品合格证进行登记落户。没有合法来历证明的情况下,车主可到经销商处补开发票。而对于张先生那样的情况,张建勋告诉记者:“公安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此类事件,将对违法经营,欺骗群众,造成消费者损失较大,现已逃离我州的经营户进行追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