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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企业向无证照经营户销售危险化学品被查处

2008-10-13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B1版 作者: 编辑: 
 
    本报讯(特约记者 杨福军 通讯员 汪永林) 近日,两家企业因向无证照经营户销售危险化学品,被永平县工商局依法查处。
    9月19日,永平县工商局博南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专项检查中,查获××制氧厂、大理××五金气体供应站擅自向永平县无证照经营氧气的马某销售氧气、乙炔及氩气。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局对这两家企业分别给予罚款25000元和20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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