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措施,协商对话制度,架起了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社会各阶层之间息息相通的桥梁,畅通了与人民群众之间彼此沟通、相互理解的渠道,它对于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把国家机关的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克服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巩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中,如何搞好人大代表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对话,值得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从近几年一些地方的做法和经验来看,有的在对话中,通过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并把它作为“一府两院”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的依据;有的通过对话,现场办公,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有的通过对话,及时掌握了群众的所思、所盼,并不断修正工作中的偏差,弥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从中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特色,就是把对话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而不仅仅是局限在直接听取意见、建议的水平上。搞好与人大代表的对话,尽管方式方法不一,但最根本的是要“重大问题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这是对话能取得成效的前提条件,因为上情不知,下情不晓,对话便成了空中楼阁,实践证明,国家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越大,透明度越高,对话的效果就越大。
因此,我们要积极引导并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通过每年的人代会以及有目的地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让人大代表更多地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形势任务和重大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要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和培训活动,让人大代表及时了解“一府两院”重要工作的情况;三是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调查、走访、座谈,参加视察、执法检查等,让人大代表更深入地了解重点工作的情况;四是对凡需讨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以不同的方式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五是要通过新闻媒体、人大机关刊物经常性地向人大代表传播信息、介绍相关情况。
总之,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让人大代表了解“天下大事”,以便于人大代表更好地参政议政,同时,人大代表也要听人民之言,受人民之托,为人民办事,这样,上情知,下情晓,对话就有了“本钱”和底气,通过对话,既能反映民情民意,又能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了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之目的,这也是不断强化人大监督的一种好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