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和执法为民”的理念,突出“队伍建设、‘三基’工程”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一是按照“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强化各级交警领导班子建设,按照苦练基本功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职民警进行政治理论和各项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服务水平;以交警队伍“零违法违纪”和切实保障民警合法权益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管理,严格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队伍健康发展。2007年,支队及5个基层交警大队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支队还被州政协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有4个集体和11名民警受到省、州表彰。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警力下沉制度及措施,全州基层警力占支队总警力的比例达到85.9%;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年内多方争取、筹集、投入资金631.86万元,用于“三基”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大中队基本建设力度。
三是通过积极争取和努力,鹤庆黄坪、云龙旧州、剑川马登、洱源炼铁、宾川平川、南涧碧溪6个基层交警中队新建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的部署要求,对支队车管所和全州15个交警大队、23个交警中队的外观标识进行了统一。
四是加快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完成了全州交警中队联网和支队网络扩容工程建设,并在楚大、大保高速路和祥云县、宾川县及大凤公路推广使用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支队交警信息平台的日常应用工作,全州交警系统的科技应用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 (记者 辛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