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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飞鹰行动”严打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活动

2008-04-22 阅读: 出处:大理日报A3版 作者:李灿梅 编辑: 
 

    针对近期我州一些地区非法采伐、毁坏、收购、加工、运输、出售红豆杉、榧木、土沉香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和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所抬头的林区治安形势,近日,我州林业、工商、公安、森林公安和大理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飞鹰行动”为代号的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12个县市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区,主要打击整治的场所为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生长繁殖地等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严重地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古玩店等野生动物及制品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制品的交易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场所,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木材加工厂、木器雕刻厂等加工经营场所;车站、机场、港口、边境线、边贸口岸等重要部位,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犯罪行为包括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非法经营含天然麝香、豹骨、熊胆成分等应当标识而未经标识的产品;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制品;利用汽车、火车、邮寄等流通渠道和携带夹带等方式,走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据州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维护全州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的经营、利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在此,有关部门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来,对发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可通过电话2319244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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