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理念 提高办事效率 提高服务质量
宾川交警大队树立亲民便民新形象
“真想不到,来交警大队办事真是太方便了,民警态度好、办事效率高,我不懂的交管问题咨询他们,他们也很热心地向我解释。”3月28日上午,前来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车管业务的李德军连声称赞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
凡是到过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事的群众,无不发出这样的称赞。能获得这样的称赞与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学习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落实到了服务工作中,以及进行队伍作风教育整顿是分不开的。“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作为宾川县交管服务的一个窗口,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突出便民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的是服务型单位形象,贴近的是群众心声,得到的是社会各界的赞许。
创新服务将群众放在第一位
在平时的服务工作中,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深深知道,只有创新服务理念,营造人性化的服务氛围,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狠抓民警业务知识的学习,才能将为群众办事放在第一位。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创新。为了能创新服务理念更好为群众服务,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不断加强学习,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同时,定期组织民警学习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进一步提高民警的办事水平,并全面推行微笑服务、引导服务、接待服务、热情服务等服务理念,杜绝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现象的出现。
提高办事效率把方便让给群众
办事效率,是群众到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事时最看重的。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大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狠抓民警的办事效率。群众事情无小事,无论是车管业务、还是事故调解,大队都要求民警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责 任制与限时办结制,层层推进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真正将群众的事情放在第一位。
“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群众”,这是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群众的一个原则。来办事的群众用于评价大队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方便”,他们说“便民”主要体现在省事上。大队民警在办理群众事情上是“今天的事今天办,能办的事马上办”……从不拖拖拉拉。
大队承办车驾管业务的服务窗口采取周末加班制,群众有事随到随办,还到边远山区进行五小车辆落户办证,实现了“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群众”的承诺。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实行阳光作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轻微事故和没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处理,当场调解,达成协议,教育放行;在违章处罚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罚缴分离,确保执法公正。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大队民警积极践行“五个一”服务,真正做到一条凳子、一杯水、一声问候、一个满意答复、一个微笑,让群众满意。
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亲民便民新形象
群众去办事最头疼的是要面对态度蛮横的工作人员。然而到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事的群众感到的却是亲切:“您好!”、“请问,你有什么事要办?”、“请你坐一会”……这些礼貌用语是大队办事民警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
“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是大队民警为群众办好事情的基准。大队不仅要求民警不但要在繁忙的工作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还要提高质量。为更方便快捷地办理各项业务,大队要求为群众办事的民警在言行上一律要职业化,要文明用语,严格做到“复杂的事梳理办,重要的事全力办,所有的事认真办”……办事过程中,认真答复和办理群众的事情,以保证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向前来大队办事的群众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让群众感受到民警高效、优质的服务。
大队在为群众办事的办事区显眼的位置都放有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大队对办事民警也严格要求,按照大队窗口服务办事要求,透明办事过程,做到文明、公开、公平、公正,绝不允许在办事过程中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多次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嘉奖。2001年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2006年9月被大理州委、州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07年2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0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07年4月被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评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先进集体”。
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便民服务上创新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建立了群众与交警部门之间的良好关系,树立了交警亲民便民的新形象。